2007年4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少年墓地藏赃 民警智慧破案
胡昌清 王忠

  民警通过谈话破了一起盗窃案。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居然把盗来的赃款藏在墓碑前。
  4月19日傍晚,缙云县壶镇镇冷水村一农户向派出所报案,称连日上山采茶得来的工钱被盗。经过现场勘查,民警发现该农家一楼没有被撬痕迹,但二楼房门和放钱的抽屉被撬,而放在抽屉中用蚊香盒装的7000元钱却只被偷走了一部分。经分析,警方怀疑是小孩作案,并锁定了同村一未满18周岁的少年李某。
  征得李某父母同意后,民警以一边散步一边闲聊的方式对李某进行试探性谈话,在谈话中确定了李某的作案嫌疑。最后,在民警耐心规劝下,李某交代了作案经过:当天中午,他伙同同村未满16周岁的金某,利用事先从失主家盗得的大门钥匙,趁无人之机进入失主家中,用铁器撬开二楼的房门和抽屉,盗走3100元钱,然后来到爷爷坟前,用锄头在墓碑前挖了个深坑,把钱用塑料袋包好放到坑里,并在塑料袋上压上一块红砖,最后把土埋好。
  事后,民警到墓碑前挖出了3000元现金。李某和金某虽然未满18周岁,但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